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第三章 青山秀水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制定年度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计划,优化配置工程、植物和耕作措施,以小流域为重点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