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第二章 科学规划第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和示范村建设,完善创建标准,强化政策引导,加强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