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城镇节水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城乡水务主管部门应当采用用水计划和用水定额相结合的管理方式,根据行业用水定额、用水单位实际用水需求、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等因素,核定下达用水单位年度用水计划,并对用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