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八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应当编制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立法规划应当在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的第一年编制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在上一年度年底前编制完成。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