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法规,由常务委员会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自法规通过之日起15日内,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将报请批准的书面报告、法规文本、说明和有关材料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方法规 ·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