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二章 服务体系建设第十八条有效以建设智慧医疗急救体系为目标,鼓励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医学抢救技术,使指挥调度、通信、车辆设备及其管理达到智能化。地方法规 · 廊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