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第十三条有效机关应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把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纳入巡视巡察督查、模范机关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会商评估机制,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对所属单位餐饮管理,指导督促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特别是教育培训机构等制定餐饮节约具体措施,提高食材利用率,降低支出成本,倡导文明用餐、节约用餐。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