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各项工作,并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双拥模范城(县)评价考核体系。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