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不力、管理不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由所在市、县级人民政府或者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