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二条有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等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