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行政执法部门对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不文明行为,应当及时报送信用信息系统,向违法行为人所在单位、居住社区通报,并可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曝光,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及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除外。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