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保障第三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涉及社会文明的公共政策、重大改革措施以及与公民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时,应当符合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征求同级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意见。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