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城区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有序推进机动车停车服务、管理和执法的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地方法规 · 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