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的监督管理纳入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并将公共餐具、饮具清洗消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纳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地方法规 · 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