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健康促进与监督第二十八条有效各级爱卫会应当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全民卫生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程,组织教师学生参加爱国卫生活动。托幼组织应当开展卫生知识教育,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