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我省爱国卫生工作,促进城乡环境卫生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预防控制疾病,提高公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推进健康海南、美丽海南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