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结合实际开展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在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中发挥表率作用。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