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采取购买服务、减免租金、奖补结合、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