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八章 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第六十五条有效本市与北京市、河北省及周边地区建立水污染防治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和统一协同的流域水环境管理机制,共同做好流域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