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市实行以街域为“主战区”的“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权责、资源、力量向基层治理一线下沉,构建党建引领、区域统筹、条块协同、上下联动、共建共治共享的街道工作格局。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