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三章 公共服务第十三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应当向辖区居民和单位公示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明确工作流程和时限,推广在线公共服务,扩大公共服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的范围,增强公共服务便捷性、高效性,提高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