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报请考古调查、勘探或者发掘的,由文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