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大运河遗产保护应当贯彻文物工作方针,坚持保护优先、活态传承、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大运河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