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第三章 客运服务/第三节 网约车客运服务第四十四条已修改网约车经营者及驾驶员不得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