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2月1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