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的领导,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自治县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