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2月2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