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泰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遵循严格保护、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