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进入泰山风景名胜区的车辆,必须服从管理,按照指定线路行驶,在规定地点停放。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