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泰山风景名胜区包括登天、天烛峰、桃花峪、樱桃园、玉泉寺、灵岩寺六个景区及外围保护地带,其面积和界线按国务院批准的总体规划确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