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泰山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泰山风景名胜区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