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第三章 清洁生产实施第二十二条有效从事餐饮、娱乐、宾馆、物流、旅游等服务活动的单位,应当采用节能、节水、节材以及其他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设备和产品,减少使用或者不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消费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采用环保医疗设备和用品,降低医疗消耗,减少医疗污染,对医疗废弃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