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条

有效

本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6月1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中医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