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六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完善中医药监督执法体制,完善中医药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医药发展协同推进、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制度。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