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中医药条例/第二章 中医药服务第十五条有效鼓励、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医疗联合体内的中医医疗机构可以通过临床带教、业务指导、人员交流、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作、互联网远程协作等方式,提升综合医疗水平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