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五章 科技与信息保障/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五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应急科研创新基地,构建协同创新机制,推动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集中开展风险评估与预防、监测预警预测、应急处置与救援、综合保障与服务等技术研究,提升应急科技保障能力。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