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五章 科技与信息保障/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五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完善科技成果应用激励政策,将应急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全省科技成果转化综合服务平台,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研究开发用于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救援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