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气象、地震、网信等部门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合作,组织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协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