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医疗应急物资保障规划,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基础。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