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第六十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采取特殊措施,积极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他们的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办理了就业手续的大中专毕业生,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其工龄连续计算。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鼓励干部职工和技术人员到贫困地区工作,对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或者晋升。对长期在自治县工作的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在待遇上给予适当照顾。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