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自治县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第五十九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干部职工的培养,有计划地选送干部职工到上级国家机关挂职锻炼和到外地进修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地方法规 ·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