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