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二章 鼓励与扶持第十二条有效生产的墙体材料产品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经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认定符合国家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及生产规模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