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章 消费争议处理第六十条有效消费者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5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