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十条有效机动车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一百米至五十米开启转向灯。机动车掉头或者左转弯时应当提前进入导向车道或者在距掉头、左转弯地点一百五十米至五十米处驶入最左侧车道,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