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铁路安全责任第十二条有效公安、教育、水行政、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铁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