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七条有效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规定聘用的消防文职人员,经培训合格后,可以协助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