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时所需费用,从村集体经济收益中列支;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补助。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