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章 行政执法第四十九条有效城市管理执法由管理事项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管辖。跨区域或者重大、复杂的违法案件,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查处。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指定管辖。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4月20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