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第六章 市场开拓第四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到境外国家和地区开展经贸合作活动。支持举办或者组织企业参加产品推介、展览展销、协作配套等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建立供需对接渠道,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